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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6年5月28日以第21号令修订发布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,文件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。标准梳理划定超能力生产、瓦斯治理、防突、水害、冲击地压、通风、机电设备、智能监控、露天边坡、建设外包管理等17大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,细化量化各类灾害防控硬性指标,重点强化露天煤矿边坡安全、矿山智能监测预警相关管控要求,适用于所有井工及露天煤矿,是矿山安全自查、监管执法判定重大隐患的权威依据。
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》原文见附件
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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